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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律师声明
日前,李念在个人主页上以及媒体上发布了与橙天娱乐解除代理合同的律师函,但是橙天方面认为此为李念单方面提出解约意向,因此,橙天于今天(10月25日)正式给与回应,并表示:“李念与北京橙天智鸿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演艺事业独家经纪代理协议》系合法有效的”。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履行《演艺事业独家经纪代理协议》事宜
律师声明
一、我委托方与李念签订的《代理协议》是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系合法有效。
二、2010年9月20日李念小姐委托君合律师事务所向我委托方发送的关于《代理协议》解约事宜律师函中所述完全不是事实,其解约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已经严重损害我委托方合法权益。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应规定以及《代理协议》的约定,我委托方正着手准备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李念解约行为之法律效力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在解约律师函的效力尚未得到法律最终确认之前,我委托方希望李念小姐遵守代理协议的约定。同时,也希望其他有关公司和个人不要擅自介入或干预我委托方与李念小姐之间的纠纷,侵犯我委托方合法权益。否则,我委托方将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给我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任何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之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二○一○年 十 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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