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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原文
近日,王珞丹经纪公司通过新浪娱乐发表声明,就某媒体报道“王珞丹已婚并离异”一事做出回应。该声明称此消息为杜撰新闻,并用诋毁方式误导公众。此举以对王珞丹公众形象造成侵害,他们将追究法律责任。以下为声明原文:
声明
在2010年9月刊的第223期《卫视周刊-头条》杂志中,关于“王珞丹已婚并离异”的杜撰文章,已经对王珞丹本人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波及范围已扩大多种传播平台,为避免该杂志以杜撰、诋毁方式恶意误导公众并维护王珞丹的公众形象及合法权益,作为王珞丹经纪公司,我司(北京星美千易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现就此事件作出如下声明:
王珞丹自北京电影学院毕业之后,一直全身心投入在演艺创作之中,并无任何婚史,在《卫视周刊·头条》杂志的文章中称“曾有过闪婚史”等内容完全杜撰,该文章利用公众媒体广为传播,严重损害了王珞丹的名誉。望各媒体以事实为依据,删除禁止转载相关不实报道,同时我司将保留对相关媒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星美千易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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