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海冰(资料图片)
6月24日,《岁月骄阳》剧组发布弃用演员黄海冰声明,6月28日,黄海冰委托代理人再次发出声明如下,称《岁月骄阳》剧组恶意炒作。此前,该剧宣传总监陈先生表示,片方已将黄海冰告上法庭,要求其赔付部分片酬和制作损失一百万人民币,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而黄海冰也在最新的声明中表示,在本案判决生效之前不会再对案件本身的事实与理由公开发表任何评论。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由于《岁月骄阳》剧组的恶意炒作和该剧宣传负责人的失实言论,加之不知实情的媒体相互转载,已经对黄海冰先生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严重侵害了黄海冰先生的名誉权。
很多网友已经注意到,目前代表制片方在媒体上说话的那位陈先生的身份是该剧宣传负责人。这就是说,陈先生按照他在剧组的职责分工,最关心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的提高该剧的知名度,至于涉案合同条款如何规定以及官司最终的输赢,估计陈先生不会去关心,也没有义务关心。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会发表不实言论并且试图引导黄海冰先生继续说话,从而让这场炒作温度继续升级。
鉴于此,在广大网民和律师的提醒下,黄海冰先生的代理人特代表黄海冰先生做出严正声明:
1、既如该剧宣传负责人陈先生所言,此案已经由北京朝阳法院受理,那么关于涉案纠纷的是非曲直自当由法院审理查明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2、目前制片方借合同纠纷一案炒作电视剧的意图已经昭然若揭,恳请媒体不要推波助澜,更不要随意转载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言论。流言止于智者,相信公众心中自有评判。
3、为了不干扰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也为了获得公正的判决,黄海冰先生及其代理人在本案判决生效之前不会再对案件本身的事实与理由公开发表任何评论。
4、黄海冰先生做为一名演员,无法阻止制片方的炒作,但是,任何炒作行为都不应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制片方在此前的恶意炒作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黄海冰先生的名誉权,并试图继续侵害,制片方以及具体实施侵害行为的相关人员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恳请媒体朋友们客观报道,感谢大家的关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