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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国家一级演员、老艺术家,或因代言鸿茅药酒“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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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4 17: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中国电视剧之父”陈宝国签约鸿茅,担任鸿茅形象大使至今已有8年之久,陈宝国的加盟,使百年鸿茅的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为民所爱。随后,民族夜莺德德玛、表演大师雷恪生、谢芳,奥运冠军冼东妹、陕西独角戏鼻祖石国庆纷纷牵手鸿茅,为鸿茅品牌形象宣传造势。”(摘录自网易新闻《民族品牌的成功之路——浅析鸿茅药酒的成功运作》一文,发布时间2015-01-22)
网易上的这篇新闻,或许并没有引起网友的多少关注,但今年初的一次跨省追捕牵出了鸿茅药酒的诸多问题,那些曾为其做过广告的明星代言人们也因此被“牵连”。

陈宝国代言鸿茅药酒
国家一级演员陈宝国,可以说是老戏骨的代表人物,曾获得三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男演员、两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男主角、两届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金凤凰奖等荣誉。

德德玛代言鸿茅药酒
国家一级演员德德玛,是蒙古族女中音歌唱家,还是中国青联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曾于200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雷恪生代言鸿茅药酒
表演艺术家雷恪生,是享受国务院颁发的ZF特殊津贴的国家一级演员,现为中国国家话剧院退休演员,曾获得首届戏剧“梅花奖”最佳演员奖。
谢芳是老一辈艺术家、第33届大众电影百花奖终生成就奖及第15届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金凤凰奖终身成就奖得主。

鸿茅药酒明星代言广告海报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名人更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这些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们或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不容置疑的是,从网友对鸿茅药酒事件的态度来看,他们的名声已经受到了影响,说有“晚节不保”的风险一点也不为过。
明星代言一直备受争议,但之前即便是明星代言了虚假产品通常也不会承担责任,直到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新广告法规定,如果明星代言虚假产品,在代言合同期间,可以被当做连带责任人被起诉;对作虚假广告受到处罚的明星代言人,将被禁止广告代言三年。
希望新广告法的出台能有效的防止明星胡乱代言的现象,毕竟明星代言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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