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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30日获释 法院将对其四块土地拍卖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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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10: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5日邓建国被拘留。(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邓建国在今年10月15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拘留15天。有媒体报道,邓建国干儿子刘某华声称邓29日已重获自由。信息时报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法院执行文书记载的释放日期是10月30日,刘某华的说法并不准确。

  干儿子声称:邓建国昨获释 将赴广西寻妻

  昨日,邓建国干儿子、《公主出山》演员之一的刘某华向部分媒体透露,称邓建国由拘留当日算起至昨日,十五天的扣押期已期满,于昨日早上8:30拘留所办公时间开始,邓建国正式重获自由。为替干爹接风,刘某华表示准备了柚子叶及许多精美点心。

  刘某华称在干爹被拘期间,曾多次前往探望。他透露,拘留所每次探望只准1~2人,期间可送钱给邓建国买生活用品,原本里面不准抽烟,由于表现良好,有时也获奖励可买香烟,一旦家中有急事,或者在律师的陪同下,也可按特殊情况借用电话。在这15天拘留期间,邓建国完全遵照政府提供的基本膳食标准,并没有像很多同室人员那样,要求每顿加3元“加菜”。

  邓建国的19岁娇妻黄梓琪在其被拘留后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两人结婚后相处很不愉快,天天吵架,并说后悔嫁给邓建国。对此,刘某华还称,邓建国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已计划立刻前往广西来宾与黄梓琪见面,试图挽救婚姻。

  广州中院:今日才释放邓建国

  然而,信息时报记者昨日从广州中院了解到,法院执行文书上记载,邓建国的释放日期是2011年10月30日。因此邓建国应在今天上午才能从拘留所出来,而不是昨日。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将前往拘留所,按照拘留所的规定,邓建国必须在法院出面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获得释放。

  该负责人透露,截至昨日,邓建国仍未能向法院支付执行款项。此前法院曾通知邓建国须进行财产申报,此次在拘留所,邓建国即供出了部分财产下落,包括车辆、房屋和一些设备,但尚待法院进一步核实。此外,邓建国在广州番禺等地拥有四块土地的所有权,但在广州中院查封之前,已经有四家法院对这四块土地进行了查封,其中还包括一家外省法院。至于邓建国在五家法院执行局备案的债务总额是多少,目前尚未得以确定。五家法院下一步或进行协调,对其四块土地进行拍卖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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