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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朱立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这份说明称,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此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这份说明介绍说,今年批准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
据介绍,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由于被认为将大部分电动车划为摩托车,并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将于明年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引起了消费者和企业等多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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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媒体报道:针对拟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电动摩托车国标”,中国自行车协会已递交“延缓执行”申请,昨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将于今日看到他们的申请书。
据其介绍,“延缓执行”申请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电动摩托车国标”允许电动摩托车开上机动车道,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骑车人有生命安全危险;制定单位虽吸收了部分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企业,但这些企业的规模、影响力、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并不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全国电动车十大知名品牌及销量前十位的企业均未入选;“电动摩托车国标”不应与10年前、正在修订中的“电动自行车国标”无缝对接,导致电动自行车行业失去生存和发展空间;“电动摩托车国标”,是强势利益集团即“摩托车集团和摩托车行业”,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等。
“距离电动摩托车国标实施,只有25天的时间”,陆金龙说,由于国家标准委员会今天才会看到他们的申请书,所以,何时能接到官方回复还是一个未知数。
他表示,电动摩托车国标的制定过程,相当于一次立法过程,所以,向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执行”申请,是他们目前唯一能采取的自救方法,“如果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裁定,仍按原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国标,或者是到了明年1月1日,还没有接到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回复,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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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新闻延伸:40公斤以上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 上路或需考驾照
另据四川在线报道: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
国标:骑电动车要考驾照?
新国标“20/40”标准把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一批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从慢行道骑上了机动车快行道。
早在1999年,国内曾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据说,新国标是“承”这一文件而来。然而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20/40”标准。新国标继承老标准,却被指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
记者与起草新国标的主要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研究制定电摩新国标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车市场,保障电动车使用者和行人的人身安全。电摩新国标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整车重量大于40kg、时速超过20km的电动两轮摩托车将划归到轻便摩托车中,而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这类电动车可被纳入到机动车管理范围中。
相应的,一旦轻便摩托车划归到机动车队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可以合法上路。
自协将申请暂缓执行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介绍,十年来,修订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国标迟迟未作修订,而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标准。新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显示,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初步统计,全国约达1.2亿辆。他表示,中国自行车协会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
据了解,这一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两千余家企业或退出市场
据一家电动自行车公司的董事长倪建介绍,电动自行车超标,消费者、厂家心知肚明,“主要是总重量,也就是电池重量超标,消费者对行驶里程数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行驶里程数,靠的就是电池”,他表示。不少消费者验车时装的老式电池,验完车上完牌,再换上新型电池。
倪建说,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达2394家,其中只有100多家系原来的摩托车生产企业。电摩国标实施后,由于重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许可,难度偏大,除该百余家摩托车厂家,其余两千多家企业都可能退出市场。
超标电动自行车变摩托?市民有意见
“慢”电动咋能上快车道
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贾先生听闻电动摩托车新标准后就大为惊讶:不让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还好,如果非要我们去和机动车抢道,我宁愿不骑车。
成都君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认为,新标准是在电动自行车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出台的,从维护交通秩序的角度来看是适时的。但从此新标准内容上来看,是否征集了广泛意见、进行了相关听证明显有待商榷。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实际操作,“电动摩托车”一旦上路,就会和公交车等机动车辆挤在一根道上行驶。近几年,因为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而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层出不穷,把顶着“摩托车”名号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赶,不是更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吗?这些“摩托车”的安全从何保障?陈律师进一步指出:任何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都不能忽略市民的权益,否则其不但会饱受诟病,在具体实施时还会遭到广泛抵制,造成执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行不严”的现象。
国标起草者之一:定位为不合格的机动车
电摩国标起草者之一、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划归电动摩托车系误读。
据缪文泉介绍,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使重量、速度两项指标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即重量超过40公斤、速度超过20公里,也不能并入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管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系统、制动系统,乃至于车灯,都有一套具体的技术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这些标准,所以不能算为电动摩托车”。
虽然不能作为电动摩托车,但缪文泉坦言,“《道交法》有规定,非机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已超标,所以,也不是自行车”,他说,目前路面上、市场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精确定义应为“不合格的机动车”。
缪文泉表示,电摩确实将被划入机动车管理范围,驾照、交强险、车辆上牌、机动车司机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定,均适用于电摩驾驶者。但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作为机动车管理,骑车人是否需要考驾照、买交强险,有待于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
成都:收到文件后再细化工作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相关文件本地交管部门尚未收到。如何对照国家标准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管理,要待收到相关文件后,再进行具体的细化工作。
我市电动车超过121万辆
截至今年9月底,成都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达121万辆。今年1至10月,成都市共发生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83件,造成13人死亡、89人受伤、经济损失6万余元。交警表示,其中多数事故原因是电动自行车逆行、载人、侵走机动车道、突然变道等违法行为引发的。
新闻延伸:国家标准委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说明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消息: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使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2009年批准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各成体系,产品概念和技术要求清晰,便于分清种类和规范管理,既对生产企业发展给予了充分的空间,又使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既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又有利于我国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新标准的出台更加注重了保护人力自行车和行人的安全,也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国电动车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新闻延伸:电动车"变身"机动车 各方反应褒贬不一
另据中广网报道: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8分报道,明年1月1日,也就是20多天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将实施。按照标准,体重超过40公斤,能够跑上20公里时速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将纳入机动车范围,1亿2000万人出行受影响。
小夏有一辆电动车,他每天都会骑着这辆车上下班,但随着他的电动车即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小夏替自己的电动车觉得很委屈。
小夏:我们觉得这就是一辆单车,只不过它比单车跑的快一点,但它不可能跟钢筋铁轨去碰撞,那对骑单车的人肯定是非常大的危害。
记者:那要是让你买一个头盔然后考一个驾照再上路,那你还会选择继续骑电动车么?
小夏:我想就不会了,那样显得很繁琐。
像小夏一样为新国标头疼的人还有很多,据统计,目前我国有1.2亿电动车保有量,轻型电动车依然保持着每年80%的增速。迅速增长的数字和电动车性能的发展也为城市交通增加了安全隐患。江西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对此深有感触。
出租车司机:有的电动车驮两个人,在马路上跑40迈,出租车有时候感觉都害怕,安全确实存在非常大的隐患。
目前,电动车与普通自行车一样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被纳入机动车管理,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则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如果新国标按期实行,那么25天后,电动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中国社科院城市中心研究院刘维新表示,交通事故可能会增加。
刘维新:标准出台以后,一些中等城市问题不大,大城市会出现问题,北京电动车也不少,可能事故会增加。
交通管理部门是否也有相应配套的举措,记者昨晚致电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细则出台。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如果纳入机动车管理,超标的电动车可能要面临上保险、考驾照、上牌照等一系列手续,中国之声观察员陈杰人表示,标准化管理其实有助于维护公共安全。
陈杰人:电动车驾驶员要办理驾驶照,其他一些符合交通安全法规的义务都要履行,从长远来说这个标准应该是具有积极的意义。首先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国电动车有很多实际上已经严重超过了所谓的非机动车标准,比如它的重量、速度,另外从机械性能看,动力都是非常强的,甚至还超过一般的摩托车。如果这些车还是实行非机动车管理,对于交通安全是不利的,只有实行机动车的严格管理,才会有助于维护公共安全,也促进驾驶员认真安全地驾驶。
不仅如此,陈杰人表示,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也有助于以后规范统一管理新能源。
陈杰人:从能源发展方向看,电动车很明显应该是新机动车动力发展的方向,现在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畴,把所有符合真正的机动车性能指标的一些电动车纳入进来,有助于以后统一规范地管理这些新能源、新动力的机动车。另外最重要的一个好处就是能够有助于解决电动车和机动车之间路权不公平的区分,电动车虽然机动性能有些比机动车还要厉害,但是仍然实行一种很宽松的管理政策,这本身就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一种不平衡。
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不仅会给近亿人的出行带来改变,对电动车的生产商也会带来一次重新洗牌。当重量大于40公斤,电动车将摇身变成摩托车,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目前大多数电动车生产企业达不到这样的标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表示,行业将更加规范。
胡刚:新标准的提出可能会让大量中小企业倒闭或者转产,一方面规范了行业,因为确实有螺丝刀工厂生产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售后不能让老百姓满意的产品。
尽管如此,胡刚还是觉得新国标的准备似乎还不充分。
胡刚:新国标的听证不够充分,很多大型企业都没有被征求意见。
距离新国标的实施还有25天,不少电动车使用者都觉得需要一段过渡期。
电动车使用者:我觉得它是介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的一种另类,现在就把它纳入机动车的管理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
陈杰人表示,发布电动车新国标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是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它公布的标准具有法律效率和行政执法标准。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标准正式实施前通过过渡的方案,给电动车驾驶员一个缓冲期。
陈杰人:按照现在电动车保有量,即便其中只有十分之一的电动车超过了这个标准要变成机动车,那么这些电动车的交驶员也得重新申领驾驶照,进行一些规范的培训,确实会给管理、给公民造成一些新负担。但是从长远是有好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不能根据这个标准再制定一个过渡方案,比如用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使电动车驾驶员变为机动车驾驶员。这样不至于在很短的时间内加大交通管理部门的负担,也让电动车驾驶员不会非常匆忙,会有助于管理的自然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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