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介绍及招标邀请
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组委会将于201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在中国上海举办“2011年第二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CSNC 2011)”。目前该年会策划、设计制作、搭展搭建、会务服务以及媒体管理将进行公开招标来确定具体公司实施,具体操作由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组委会推广宣传部负责,现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标号: CSNC-2011
二、 分项目包:
1. CSNC-2011-01 会务服务分包
2. CSNC-2011-02 展览展示分包
3. CSNC-2011-03 影视制作分包
4. CSNC-2011-04 媒体宣传分包
三、 项目名称:2011年第二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CSNC 2011)
四、 项目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五、 具体招标内容:2011年卫星导航学术年会策划、设计、组织、实
施以及年会媒体宣传方案
六、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定向发送
七、 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10年12月30日由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
组委会推广宣传部
八、 投标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2011年01月25日下午14:00时。
2. 投标地点: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组委会(北京海淀邓庄南路9号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科研楼818室(邮编:100094)
3. 开标时间:2011年01月25日下午14:00时。
4. 开标地点:地点: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组委会(北京海淀邓庄南路9号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科研楼818室(邮编:100094)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010) 8217 8658 传真:(010) 8217 8658
电子邮箱: haown@beidou.org fanyj@beidou.org
投标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到指定地点及联系人,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 公司联系(年会方
面的咨询,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结果导航学术年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公司。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 真:
邮箱: 联系人: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书组成: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说明、图表、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二、投标书材料包括:
1. 投标书
2. 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
3. 总体实施策划、方案
4. 项目质量、服务承诺条款
5. 费用预算表(统一格式,见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
? 投标方近5年来在国/境外同类、同等规模年会、展览会项目一览表
? 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
? 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7、 其他特别要求或说明:
? 投标方须准备标书原件一份,副本五份,并分别在封面上明显位置标明“原件“及”副本“字样。当原件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 所有投标书(原件及副本)须打印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认可。
? 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涂、更改痕迹。若须改正错漏,须由投标书签发人在更正处加签。
? 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不得出现伪造痕迹,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自动取消
? 招标方不接受电传或电报等不密封的投标书。
三、 投标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供应商,并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能力。
3、具有在国/境外同类国家或地区及同类、同等规模展览会项目经验。
4、具有3年以上在国/境外同等项目经验。
5、最近3年内在行业内无不良纪录。
6、能够同主办方及时就项目要求进行联络沟通,符合项目所在国/ 地区各项
有关施工设计的要求.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投标书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招标方具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招标方提出的或有投标方要求招标方澄清招标书内容而引起的)而修改本招标书之内容的权利。
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方,同时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五、投标截止日期:
1. 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01月25日14:00时前,任何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书都将作为废标处理。
2. 如招标方对招标书进行修改,则标书的截止日期亦作相应的调整。
3. 收标截止日期过后,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4. 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这段时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六、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七:投标报价:
1. 所有投标按规定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优惠条件除外)。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影响性投标而被拒绝。
3. 投标人应对项目按照类别进行分项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八、开评标:
收标截止日后七日内开标,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策划、组织展览、施工、财务方面的专家进行评标,最后按积分评标制进行比较评估。
九、 保密:
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布之前,所有有关标书的初审、评估、比较等内容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方或其他与评标、定标无关的第三者。
2. 任何投标方在中标公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方联系询问评估情况及其他内容,投标方任何试图影响招标方公正评标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标书作废标处理。
十、投诉:
投标公司如对我会的招标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发邮件至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信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