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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经常看昨天某某明星被“潜规则“,今天某某名模被“潜规则“。在人民的眼中,往往一提到谁谁被“潜规则“就是某人被强迫接受圈内有权人的性要求;其实大家都错了。所谓的被“潜规则“都是一些未成名或事业跌入低谷的演员在寻求演出机会时主动献出自己的身体给一些能帮自己发展事业的男人。在深圳,这种事在圈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每个女孩都梦想自己能成为明星,我也不例外;因为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2008年11月份,刚上大学不久我就开始涉足模特行,当时没有和任何公司签约,也没有经纪人,是你们眼中所谓的“野模“;当时每场走秀也就200至500,很少有超过500百,而且很少有人来找自己演出。12月份底的时候与一家娱乐公司合作时认识了这家公司的一位经理,可能是否合作得还不错的原因,他当场就签下了我。从此,我正式成为了一名模特。那时开心得连续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和这家公司签约后的两个月,我的每场走秀也升到了3000到7000,有时甚至达到了几万一场,不仅演出机会多了,还有机会拍了几个广告。那时我一直坚信不久的将来自己一定会出名,可天真的我并不知道这只是步入“潜规则“前的颠峰前奏。
从2009年3月初到5月份,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别说有广告拍,就连舞台上也没有我的身影。每天都在学校苦等公司的电话,每天都没有任何消失!我也曾经多次打电话到公司问,他们的回答是没有活动!而据我所知,公司的业务从来没断过,很显然,我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弃儿!
5月底的一天,在东门遇到了静,她也是我们公司签约的模特,她告诉我因为我没给经理送礼才受到冷落(冷藏)。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的话所指的就是没被“潜”,还天真的问平时她们都给经理送点什么礼物。她随口的一句:陪睡,让我差点晕倒。
在此之前我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在我眼里“陪睡“一直是个肮脏的字眼。但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我还是把自己送到了经理的床上...
现在我终于想通了,原来“陪睡“是那么简单的事,只要张开大腿不仅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金钱、名利,而且还能享受从来没有过的性福生活。为了事业我献出了自己的初夜...我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一层膜而已,给谁都是给,重要的是献出时要有价值。
很多人都说我变了;是的,我是变了,我学习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学会了狠狠的鄙视了“落街无钱买面包“低等阶级的国人。
俗话说笑贫不笑娼,虽然我出卖了自己的身体,但也只是做了一个父辈男人的情妇而已,与“卖娼“相差甚远,既能享受鱼水之欢又能一笑望前程,何乐而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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