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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释放TVB高层背后态度不一 艺人也分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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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8: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乐易玲

李宝安


  羊城晚报记者 郑惟之  陈志云涉贪案昨日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宣判,被控涉嫌串谋收受代理人利益、串谋欺诈、行贿、贪污等5项罪名的三名被告人陈志云、丛培昆和陈永孙被判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成功脱罪的陈志云在受访时没有说太多,只是点名感谢多次陪伴他出庭的好友王喜(微博)和无线电视董事总经理方逸华等。对于这颇具戏剧性的结果,无线发表声明表示尊重判决,并称陈志云将于下周一恢复正常工作。

  庭内

  三大罪状全不成立

  在此案中,被告人无线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手丛培昆、无线前营业及拓展主管陈永孙,分别被指控5项罪名,最高刑罚可达监禁7年。涉案的三次商业活动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陈志云新书《志云14.2首选》推介会以及“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除夕倒数活动。虽然外界一度盛传陈志云等被判有罪的机会很大,但法院昨日裁定三人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罪状1 收钱没申报

  控方指,陈志云及丛培昆在2009年奥海城的除夕倒数活动(无线也是该活动参与方之一)中,把活动与由黎耀祥担任嘉宾的《志云饭局》相结合,串谋收取奥海城16万元,其中陈志云自己收取约11万元,但没有向无线申报。

  法官观点

  主审法官潘兆童在判决中表示,该除夕倒数活动中陈志云是以名人或艺人的身份做兼职,并非以无线高层身份出席,奥海城也知道向无线支付的130万元只是制作费,不包括陈志云的演出费。由于陈志云不是无线的合约艺人,无线无权抽佣,陈志云是否收费及收费多少,亦与无线无关。

  罪状2 贪污赞助费

  去年陈志云的新书发布会邀请了佘诗曼(微博)、杨思琦(微博)、杨怡(微博)等五位无线花旦出席“撑场”,该活动由丛培昆的思潮公司负责策划。控方指陈志云和丛培昆隐瞒了活动有赞助商的事实,要求女星免费出场,有贪污之嫌。

  法官观点

  法官认为无线对艺员为高层“撑场”出席活动向来并无确切的立场,也没有明确的指引。既然如此,陈志云及丛培昆邀请艺员免费出席活动不需要向无线汇报,也不存在贪污的情况。

  罪状3 诈骗服务费

  “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在澳门举行,控方指无线高层陈永孙和丛培昆串谋诈骗,丛培昆的思潮公司和无线签订了虚假合约,从中获利。

  法官观点

  法官指,“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节目与新濠天地合作,丛培昆一直有帮忙协调,提供的服务也符合活动三方所签订的协议。他还认为陈永孙是“真诚地相信”应该向丛培昆的思潮公司付出报酬,而不是串谋诈骗。

  庭内

  陈总点名感谢王喜

  陈志云三人被当庭释放后,在场的数十名亲友向他们鼓掌并与之拥抱。人称“陈总”的陈志云离开法院时接受了短暂的采访,他点名感谢好友王喜、无线董事总经理方逸华、无线执行副主席梁乃鹏等,并感谢律师团队的专业支持。丛培昆和陈永孙也表示对结果感到满意。

  香港廉政公署则表示,要进一步研究案情才考虑是否上诉。

  无线尊重法庭裁决  

  无线电视昨天发表声明表示,尊重陈志云一案的裁决,强调公司运作一切如常,没受任何影响。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则对本报记者表示,陈志云的一切工作将照常开展,目前正在休假的他会在周一回来上班;陈志云将继续管理节目制作、外事部、新闻部的工作。至于陈志云会否重新接触艺员事务,曾醒明表示这还需要看公司的进一步安排。

  网友热议

  “法官拒当公司内部斗争的‘枪手’”

  东爷:难道真的兑现了陈志云之前说的那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场“大龙凤”搞了那么久,原来赢的还是陈总。希望能再看到《志云饭局》。

  瓶子easyhome:王喜真不容易,一直守着好朋友不离不弃。

  Tony_CHUK:陈生这样也能够脱罪?真是充满戏剧性,比看(无线电视剧)《真相》还精彩,建议《真相2》加入这个情节。

  小罗640:法官拒绝成为公司内部斗争的“枪手”,恭喜陈生。不过在电视台里,他原有的势力估计没什么剩下的了。

  大事记

  2010年3月11日   陈志云等五位无线职员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有传是无线内部人士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陈志云。陈志云之后被保释。

  2010年3月18日   陈志云召开记者会,发表金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2010年9月16日   陈志云等三人正式被香港廉署起诉。

  2010年11月16日   陈志云复任无线业务总经理,但暂不负责艺人管理。

  2011年6月21日   涉贪案正式开审,陈志云等三人均否认控罪。

  2011年6月22日-7月15日 法庭传召数十位控方证人作供,声称三名被告共五项控罪表面证据成立。

  2011年7月25日-26日  控辩双方结案陈词,陈志云方的结案陈词达到79页,称陈志云才是此案的“受害人”。

  2011年9月2日    法院宣判,撤销三人全部五项控罪。

  背后疑有人事斗争

  倒陈派  

  陈志云涉贪案被指与无线内部的高层人事斗争有关。

  陈志云被捕后,无线总经理李宝安是“倒陈派”的主力。他指陈志云透过思潮公司出书并在书中介绍食肆,与无线业务有冲突,却没有向公司申报。另外,李宝安称在公司的内部调查中发现陈志云涉嫌违反规定,没有向公司提出申请便私自收取客户酬金。其后,他又狂轰前业务拓展(市场及营业部)主管陈永孙罔顾公司利益,在没有公司授权下,擅自将无线有能力完成的工作外判给陈志云前助手丛培昆的思潮公司。

  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则表示陈志云和思潮要求知名艺员免费出席有赞助的商业活动,无异于“卖猪仔”,有损艺人和公司的利益。

  暧昧派

  身为无线地位最高的董事总经理方逸华的态度则十分暧昧。她在书面证词里表示,陈从未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从事外间工作,全无袒护“干儿子”陈志云之意。但另一方面,她在法庭宣判之前已主动安排陈志云复工,陈志云被指是无线成功卖盘给王雪红和陈国强的联合财团的幕后功臣。

  力挺派

  也有人公开力挺陈志云一方。无线前非戏剧制作部总监何丽全力撑陈永孙,称他在无线内部的绰号为“大嚿钱”,是公司营业部赚钱最多的人,做事向来尽责;2009年香港经济不景,全靠陈永孙,《欢乐满东华》及《翡翠歌星贺台庆》才能顺利找到赞助商并举行。

  艺人也分两极

  无线的多名当红艺人陆续出庭作供。视帝黎耀祥称自愿以友情价受聘,没有人强迫他或向他施压。杨怡和陈倩扬(微博)则认为自己出席是为陈志云“撑场”,没有酬金也无所谓。

  不过,佘诗曼表示由于活动没有酬金,她本不想出席,但因为知道是陈志云的要求后,才答应亮相。杨思琦、陈敏之(微博)也表示若早知道这是商业活动又没有酬劳,她们便不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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