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06|回复: 0

张柏芝查小欣大战爆发 张柏芝将起诉查小欣 查小欣揭秘张柏芝隐私生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0 12: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快报8月10日报道 昨日,张柏芝新签约的经纪公司就张柏芝和谢霆锋的离婚事件首次发出声明,要将之前报道张柏芝“要钱也要儿子”以及“家中养小鬼”的两家港媒以及爆料说两人要离婚的香港电台主持人查小欣告上法庭。同时张柏芝也通过自己的经纪公司再次重申自己“要仔不要钱”。据了解,张柏芝在庆祝完Lucas的生日后,已于近日赶回象山继续拍摄《河东狮吼2》。

  发律师函张柏芝要告查小欣和两港媒

  本月7日,香港《明报周刊》爆料说张柏芝在大儿子Lucas生日派对前与谢霆锋及两边的代表律师坐下谈判离婚事宜。报道中提到“张柏芝不仅要两个儿子的抚养权,更要和谢霆锋平分家产,摆了谢霆锋一道。”这与前不久张柏芝经纪公司老板所说,“张柏芝只想要两个儿子,而不想要谢家的一分钱”的说法刚好相反。对于《明报周刊》的该篇报道,昨日张柏芝经纪公司AEG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总裁余毓兴回应称,这篇新闻纯属造谣,无事生非。余先生同时表示:“《明报周刊》的这种行为是对张柏芝的恶意中伤,非常让人气愤和不耻,我们已经代表张柏芝在今日(9日)透过律师楼发出了律师函,追究《明报周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声明里还同时提到英皇旗下杂志《东方新地》在8月8日刊登的关于“张柏芝家中养小鬼”的报道,也属于虚假新闻,张柏芝的经纪公司将同样向《东方新地》追究法律责任。此外,余先生还表示:“作为香港资历最老的电台主持人,查小欣在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就擅自在自己的节目中爆料了二人离婚事件,必须要对此负责。”

  重申态度只要两个儿子坚决不会拿走谢霆锋一分钱

  在委托了自己的经纪公司AEG新亚洲娱乐发出律师函的同时,正在象山拍摄《河东狮吼2》的张柏芝也再次重申了自己对于离婚一事的态度,她态度坚决地表示,自己只想要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并不想拿走谢霆锋一分一毛钱,她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抚养好两个儿子。

  余先生还表示,张柏芝虽然人在象山,但却时刻牵挂着自己的两个儿子,得知香港媒体如此报道自己后,张柏芝的态度是“很无奈”。

  ●张柏芝经纪公司声明

  张柏芝经纪公司表示,经确定后其内容实质上跟事实不符,完全是虚假新闻。

  本公司现就近日各大传媒对我们旗下艺人张柏芝小姐之报道声明如下:

  1.近期有关柏芝个人及其离婚一事的一些失实或有误导性的报道,尤其《明报周刊》在2011年8月6日刊登之第2230期及《东方新地》于2011年8月9日刊登之第713期,经确定后其内容实质上跟事实不符。相关报道令柏芝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本公司和柏芝为此感到失望,亦不会容许再有其他失实或有误导性的报道。现严正声明本公司及柏芝已委托律师对相关不实报道采取法律行动,并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2.众所周知,柏芝离婚一事早已交由律师处理。柏芝、家人及身边好友一直在饱受不必要的舆论压力。为柏芝及其家人友好着想,恳请各方传媒给予空间,让他们能专注处理家事及面对工作。即使有任何报道,内容亦应真实、公正持平。

  3.最后,多谢各方一直以来对柏芝的关心。

  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有限公司谨上2011年8月9日

  新闻回顾

  柏芝要仔又要钱还"养鬼仔"

  "锋芝婚变"爆发至今,传闻不断,风波也不断。

  香港《明报周刊》于8月6日爆出,有知情人透露张柏芝要瓜分谢霆锋家产,文章中称"张柏芝并非甘愿一毛不拿,她不仅要两个儿子的抚养权,更详列谢霆锋过亿家产清单,逐项平分"。除了上面这些要求,张柏芝还向谢霆锋提出让他每月付生活费,谢霆锋的律师反问她是不是要得太多?她又说:"那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两个儿子!"正当大家以为她有新决定,她又改口称,"还是等我先考虑吧!"报道称谢霆锋的律师当时表示有被张柏芝耍的感觉,反倒是熟悉她脾气的谢霆锋,情绪未受影响。

  而另外一家杂志《东方新地》则在8月8日报道张柏芝面对下定决心离婚的谢霆锋,竟然在阳明山庄家中摆上"12邪神阵",供奉的12尊邪神像有的形象像小孩一般,而且供品还是糖果。该杂志写得煞有介事,指出上星期Lucas生日,谢霆锋曾前往阳明山庄庆生,就被邪神"煞到",三天高烧不退,还因此推掉内地一场表演,损失数百万港元;婆婆狄波拉更在Lucas生日当天前往泰国请示白龙王。杂志访问曾在阳明山庄亲眼看过柏芝家中摆设人士的说法,张柏芝为了供养这些邪神,每天还有复杂的仪式,看起来很像传说中茅山道术的"养小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11-19 22:36 , Processed in 0.08538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