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了养路费,竟然又冒出个道路通行费!
大家好我是天津的,今天去养路费征稽所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天津市取消养路费后,又增加了一项新的费用,叫做道路通行费,每个小车每个月55元钱,别的省市为什么没有,是天津地方政府的乱收费吗,这样一来我们有车一族的费用又要增加一块了!!!!呼吁天津的车主高度注意!!!希望全国的朋友也能沟通一下情况!!他们这样干,简直是偷梁换柱,中央已经明确取消养路费了,现在又改个名字多出一块费用,真是觉得车主是块肥肉,随便的拿刀割呀。
我后来经过一阵打听,终于明白了一二。在天津生活时间长的人都知道,在天津市大小车辆的风挡玻璃上,都有一个“连带式缴费凭证”——左面是“贷款道路通行费凭证”,右面是“养路费凭证”。此项费用,天津已经连续收取了5年,而最终的截止日期将是2028年5月31日。据估算,此项费用一年的征收额约在15亿元-20亿元之间。
虽然司机都觉得,收取此项费用没有道理,但也已经麻木了。为什么贷款修路的还贷主体不是贷款方而是普通车主?哪些道路是贷款道路?各自的贷款期限是多少年?贷款道路通行费一年一共收多少钱?多少钱用于了还贷?
据我的了解,天津哪有那么多贷款道路?此外,还贷主体也错了,应该是“谁贷款,谁还贷”,政府贷款修路的费用,应该从每年的养路费和汽车购置费里出。
而早在2003年,北京一位司机因为进入天津时被收取此项费用,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天津市人民政府,诉讼最后不了了之。
希望大家都来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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